甄試時間:98年11月13日 星期五 上午9:30起口試 10:00起筆試(藝術管理)
甄試地點:本校文學院藝術大樓三樓316室
請考生當日於9:20前攜帶身份證正本至本系辦公室(317室)報到
| 碩士班別 | 劇場藝術學系碩士班 |
| 報考資格 | | ◎ | 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含應屆畢業及符合提前畢業標準者);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見「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 ◎ | 報考在職研究生:除須具有一般研究生報考資格外,尚須在公私立相關藝術文化機構服務三年以上,取得在職服務機構報考證明書(服兵役期間不列入服務年資計算);前述「在公私立相關藝術文化機構服務三年以上」,係自取得一般研究生報考資格後起算,計算至99年9月研究生入學之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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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組別 /名額 | |
甄試 方式 | | 一、 | 審查(佔 30%) 1.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同等學力者以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代替) 2.未來研究計畫 3.相關工作經歷及成就(作品)資料 4.曾獲得之相關榮譽、學術成就(著作)或英文檢定證明等 | | 二、 | 筆試 藝術管理(佔 30%) | | 三、 | 面試(佔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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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績 計算方式 | | ◎ | 審查成績*30%+藝術管理成績*30%+面試成績*40%。 | | | (各單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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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 標準 | | ◎ |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藝術管理】、【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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