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徵校務基金碩士級專員

職務名稱:校務基金碩士級專員
職務類型:全職
工作地點:臺北市
應徵資格: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具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工作內容:
• 1.文化藝術專案計畫撰寫、統籌規劃、管理與執行。
2.藝術與文化創意發展策略研究。
3.國內學術交流計畫與活動。
4.研發處例行業務執行及交辦事項。到職後依個人能力與專長,由研發長依單位工作分派。
專長/其他需求:
1. 專案計畫統籌規劃與撰寫能力,可獨立執行專案作業。
2. 策略研究、整合分析與溝通協調能力。
3. 電腦作業文書軟體系統操作運用熟練,具文件排版能力。
4. 具英語聽、說、讀、寫能力者尤佳。 具大專院校專案統籌、藝術行政、活動企劃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我們希望徵求勇於挑戰、樂於創造的工作夥伴。
待遇福利:
• 1.碩士級薪資35,668元起,享勞健保
2.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3.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
4.試用期3個月,給予雙方工作了解適應期,將依表現考核是否續聘。
薪資範圍:30,000~40,000
應徵方式:
• (一)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整合為一個PDF電子檔方式,信件主旨註明「應徵約聘專員」,於106年1月20日前寄至以下電子郵件。 1.個人履歷自傳。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專長證照影本及專案實務經歷佐證資料。 4.中文代表性文字著述或作品(如文字作品、執行企劃書、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或其他足資證明具備符應本工作需求之相關作品)。 5.其他作品成果(如網頁設計、數位作品或其他足資證明具備符應本工作需求之相關作品,如無免附)
(二)採隨到隨審,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最晚於公告截止日後二日內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經通知無法於指定時間參加面試,或無法聯繫獲回音者,恕無法另安排面試時間。
(三)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取二名,備取數名,候補期限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請以電子郵件聯繫
電子信箱:rd-w@rd.tnua.edu.tw